在沈阳劳务市场,陈某结识三名河南人,组成诈骗团伙。在本市沙河口区以退出流通的秘鲁币冒充“香港证券”兑换人民币,诈骗一六旬老太五万元。
3月20日,沙河口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其余三人在逃)有期徒刑三年。
四人结伙 来连“弄钱”
陈某是吉林辽源人,在沈阳劳务市场结识了三名河南人,“王姐”、“军哥”及另一不知名女子,四人组成团体来到大连“弄钱”。
今年1月,在沙河口区五一路与万岁街交叉路口,由陈某找一些中老年妇女以秘鲁币冒充“香港证券”兑换人民币的方式来骗钱,由“王姐”冒充公安部的,女子当托,而“军哥”则在证券公司充当挂牌工作人员。
一位老太太刚躲开陈某的初级骗局,却又栽入了“公安部的”“王姐”所下的套中。“王姐”打着要戳穿陈某骗局的幌子,一步一步地带着老太太鉴定“香港证券”真伪。最后,由穿着制服、挂着工作牌的“军哥”出面,鉴定“香港证券”为“真”,并称可以一比二兑换。
过期证件 及时“救援”
“公安部的”王姐佯装放松警惕,向陈某“买”了14张,还表示要让其弟弟也买点,陈某上前阻拦,“这是我爸爸受贿得来的,不能让人知道!”这时,一旁的老太太终于动了心,表示要买点,于是,老太太用银行卡取了五万元,以5000元一张的价格买了10张“香港证券”。在陈某和“王姐”的鼓动下,老太太打算再取一万元,当拿着存折来到银行时,却因为身份证已经过期而无法取钱。陈某提出,“回家取户口簿吧,就可以提钱了!我在这等着!”
老太太于是乖乖回家取户口簿,在老伴的询问下,她和盘托出,而老伴却大呼,“你上当受骗了!”于是,两人带着民警来到陈某所等的地方,当场将其抓获,而另三名同伙则闻风而逃。
一审判决 获刑三年
2008年3月3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一纸起诉书递到法院,指控陈某犯诈骗罪。证人证言、收缴的假币、取款凭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陈某罪行。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应予以刑罚处罚。被告人认罪、悔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3月20日,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富饶 记者 沈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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