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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增长不能太随便 首次发布工资指导线
2008-05-07 00:09:10   宁波日报   汤碧琴   评论0条   推荐给好友

  本报讯(记者汤碧琴)为加强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调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我市首次发布2008年度分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此次分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省有关精神,综合考虑我市2008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及2007年工资水平等情况而确定的,共发布了三大类行业的工资指导线。

  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上线(预警线)为17%,下线为5%。

  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上线(预警线)为19%,下线为8%。

  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其他行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预警线)为18%,下线为5%。

  劳动保障部门强调,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参照工资增长基准线,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应控制在工资增长预警线以内;对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也应根据企业承受能力,在工资增长下线的范围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劳动保障部门还强调,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企业,要严格调控其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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