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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消保委:贵重物品快递最好事先保价
2008-05-23 08:42:47   东南商报   庞锦燕   评论0条   推荐给好友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庞锦燕)据消保委统计,在关于快递的众多投诉当中,因包装不当或是承运人员的疏忽等原因造成快递包裹破损,甚至遗失的案例呈逐年增长趋势。

  “保价”是指托运人向承运人声明其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凡按保价运输的货物,托运人除缴纳运输费用外,还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保价费。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遗失的,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声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消保委工作人员分析,包裹出现问题后,经营者往往以消费者没有注明邮递的具体物品,无法对包裹内物品的实际价值估算为由,仅赔付运费3~5倍的金额,从而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市消保委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寄递包裹,详细填写快递单,要给贵重包裹“保价”。快递单从法律层面上说也是一种合同关系。作为保价的前提,消费者在填写快递单时务必要详实,具体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重要内容,以免出现货损求偿时,缺乏相应依据。收件人地址和自己地址也要填写详实清楚,以免因地址不详造成投递时间上的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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