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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险企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保监会将设督查局
2008-07-16 05:53:46   北京晨报      评论0条   推荐给好友

  吴定富指出,保险业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之一是受到了股票市场走低的影响。

  12家保险商炒股炒到偿付能力不足

  晨报讯 (记者李隽琼)长时间动荡下跌的股市对国内保险业的震撼始料未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昨天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据初步测算,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大批量保险商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罪魁”却是煎熬中的国内股票市场。
 
 
 
吴定富称,出现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的原因之一便是受到了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吴定富称:“保险业受资本市场影响如此之大,表明保险业核心竞争力之脆弱,说明保险业自身存在问题,比如产品结构不合理,经营模式粗放,内部管理有缺陷等等。”

  吴定富所指产品结构不合理的弊病正在寿险业集中爆发。2007年的火爆股市曾令保险商群情激昂,快马加鞭上马投连险等投资型险种。据最新数据披露,今年1-6月,投资型产品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为79%,比去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但大起大落、大面积退保风险等隐患因此埋下,“如此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许多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只能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

  而今年以来保险商的增资“盛况”由此得到解释。2008年以来,每月都有两三家保险商宣布股东增资,仅4月份就有5家保险商被批准增资。

  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将是保险商筹资的主要出路,而保监会正在用分类监管的方式防范化解风险。例如,对于快速发展中出现偿付能力阶段性不足的保险商采取“五限一调”,即限制业务、限制分支机构批设、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等方式,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

  吴定富昨天说,与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并存的还有保险商的投资风险,“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出现了强烈的投资冲动,超范围、超比例投资以及不规范关联投资时有发生。”吴定富说。

  保监会昨天宣布将新设稽查局和培训中心,并将设立稽查委员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四个非常设机构。其中,稽查局负责查办保险业综合性检查和违法违规案件立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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